根据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下达的2022年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资助对象
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二)学生本人提出申请。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评审工作。辅导员、班、团干部组成学生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评审结果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
(四)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情况进行汇总,报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
五、名额分配
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下达名额2783人,按照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说明:助学金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此次助学金的金额是按照每等助学金金额的一半下发的总金额,因此此次助学金名额是按照一等2150元,二等1650元,三等1150元进行分配的。)
学院 | 总人数(不含休学学生) | 分配名额总数 | 助学金金额(单位万元) |
财经信息工程学院 | 1678 | 382 | 58.480 |
管理学院 | 1229 | 276 | 42.290 |
会计学院 | 2607 | 595 | 90.875 |
金融学院 | 1891 | 424 | 65.060 |
经济学院 | 2012 | 451 | 69.265 |
人文学院 | 1869 | 421 | 64.565 |
艺术学院 | 1123 | 234 | 36.560 |
总 计 | 12409 | 2783 | 427.095 |
六、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27日向学校领导汇报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下达的名额和学校评审工作。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相关部门领导会议,部署评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2022年10月28日-11月9日各二级学院进行评议、评审。
2022年11月9日各二级学院上报初评材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材料。
2022年11月10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
2022年11月14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公示。
2022年11月14日—11月21日学校对评选结果公示。
2022年11月23日向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报送评审材料。
七、评审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重视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在学生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做好每项工作,把民主评议作为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
(三)评审中要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汇报。
(五)要按时上报评审结果,高质量上报相关材料。
八、评审情况说明
所有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出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
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